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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9日晚间,*ST九有(维权)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显示: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1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392024075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对公司立案。
此前在2024年10月30日,*ST九有发布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司前期将受赠的亳州纵翔股权实际交割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计入当期损益的会计处理存在不当之处,相关会计处理应当计入当期权益资本公积。根据公司初步估算,本次差错更正可能导致上市公司2020年度减少营业外收入63,973,167.75元、减少净利润63,973,167.75元、导致2020年净利润为-52,479,396.48,减少期末未分配利润63,973,167.75元、增加期末资本公积63,973,167.75元。以及分别影响后续2021年、2022年、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一季度、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三季度报告中的期初和期末资本公积、未分配利润。
业绩方面,*ST九有2024年三季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6308.54万元,同比增长48.14%;归母净利润-3751.27万元,同比下降146.67%;基本每股收益-0.06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299.46万元,同比下降201.7%;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81.65万元,同比增长29.56%;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352.66万元,同比增长10.41%。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ST九有遭证监会立案,投资者或可索赔。暂定:于2024年10月30日之前买入*ST九有,且在2024年10月31日之后卖出或持有*ST九有的亏损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ST九有维权入口)
(本文由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的观点。张云律师,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法学硕士,对证券金融类法律有着深入研究,从事证券诉讼多年,积累大量为投资者胜诉获赔案例)(张云律师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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