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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8日,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代理的超华科技(002288)投资者索赔案再次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一次立案,目前正在等待法院的下一步安排,律师团队同步还在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
此前2024年9月27日,超华科技公告收到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经查,超华科技及相关人员的违法事实如下:
一、超华科技通过虚构电解铜贸易业务和少计利息费用的方式虚增利润,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超华科技2020年年度报告虚增利润总额5,033,833.35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30.22%。
二、超华科技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和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2018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三、超华科技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担保,2017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半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许峰律师认为,结合以上违法事实,在2018年4月26日到2024年2月29日之间买入超华科技股票,并且在2024年2月29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
除了超华科技索赔案提交立案,12月18日,许峰律师代理的普利制药(维权)(300630)投资者索赔案也再提交海口中院立案。
许峰律师代理的普利制药投资者索赔案已多次向海口中级法院提交立案,目前正在等待法院的下一步安排,同步也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
2024年7月7日,普利制药公告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证券法》《中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此前2024年4月16日晚,普利制药公告收到海南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海南普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在现场检查中发现你公司2021年、2022年年度报告中营业收入、利润等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普利制药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综合以上违法事实,根据证券法规定,在2022年4月26日到2024年4月17日之间买入普利制药股票,并且在2024年4月17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
(本文由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许峰律师,2008年起律师执业,执业服务范围涉及虚假陈述、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领域索赔代理。十几年来已代理近两百只股票的投资者胜诉或调解获赔,同期还在代理诉讼时效内近三百只股票的索赔案件,部分也已有胜诉以及调解获赔先例。执业证号:13101200810965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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