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代理过多件重大影响案件的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特别提示,宏达新材(维权)股票索赔案最后倒计时!目前已有调解案例,投资者抓紧诉讼。
2024年12月10日,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宏达新材)发布《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称:“近日,公司收到上海金融法院转发起诉材料116份,以上涉诉金额16,108,213.60元。截至披露日,累计收到164 份起诉材料,涉诉金额19,186,163.38元,其中143件尚未结案,涉诉金额 17,905,889.12元”。
宏达新材股票索赔案诉讼时效到期日为2025年1月9日,受损投资者须抓紧诉讼。诉讼时效过期后起诉,投资者会丧失胜诉权。
目前,章祥兵律师正在代理宏达新材受损投资者索赔诉讼工作。索赔条件为:
在2020年4月7日至2022年1月9日期间买入宏达新材股票,且在2022年1月9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起诉索赔损失。
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请尽快联系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团队,并快递下述文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证券公司营业部印章的证券账户查询确认单和股票交易对账单原件(首次买入该股票至今)、详细联系方式。
章祥兵律师声明:
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本文由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章祥兵律师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立场。章祥兵律师,证券维权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研究生毕业,法学硕士。擅长代理证券诉讼、金融维权案件,有多年投资者维权诉讼经验。成功代理或正在代理数百件投资者维权案件,代理了多件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和标志性意义的案件。投资者诉索菱股份(维权)及董监高案件,入选深圳中院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十大典型案例;中国银行“原油宝”民事案件入选2020年度全国法院十大商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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